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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討厭公園。

  大都市的居民、嚮往自然的環保人士之流,聽到這句話想必都會義憤填膺吧。公園在如同水泥叢林的都市中是何等珍貴的存 在。照道理說,正常的市民都應該會對這種難得的休閒空間感激不盡,又怎麼會討厭呢?

  首先,我不是一個正常的市民,這已經是很充分的理 由。至於其他的理由,還請您耐心聽我娓娓道來。

  我從來就不喜歡那些小巧玲瓏的鄰里示範公園。只因其中的花草總是佈置得整整齊齊,而且 還圍上藩籬,一副「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」的神聖模樣,就像是女王身上的美麗長裙,又有誰有那個膽子去撩起來親近一下?這種充滿人工斧鑿痕跡的景色也許美好,但是在我心目中,不過是市政府用來展示政績的櫥窗,而不是給小市民活動的好地方。

  至於面積較大,真正讓一般市民休憩的公園,自然是親切許多。我家附近的「大安森林公圓」,是當年台北市長黃大洲的重要貢獻。這個不得人心的政客,除了被人記得是與陳水扁、趙少康角逐市長卻屈居第三的失敗者以外,在台北市留下的最深足跡,也就是這片在市區中難得一見的齊整綠地了。想當年,這裡曾經是一片混亂的違章建築群,雖然沒有什麼達官貴人,只是所謂 的「眷村」,歷任市長卻也沒有勇氣將所謂的「七號公園預定地」化為真正的公園。黃大洲雖然缺乏魅力,不過能將「預定」化為「現實」,也算是具有魄力了。尤 其,我對公園的主要印象都來自這裡。沒有他的「德政」,又何來這一篇胡扯一通的雜文?

  然而,即使是這種規模的公園,也一樣擺脫不了「不可褻玩」的陰影。有一次,我與一位好友同遊這座公園,正當我輕鬆愜意地在草地上行走時,朋友卻無比鄭重地勸誡:「這些草地具有造氧的功能,可說是『都市之肺』,最好不要隨便踐踏!」出國混過幾年的我,可以理解,卻完全無法認同這種觀念。人家老外在草地上或坐或臥,何等自在,草地幾時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域?而且為了不讓鄰居因為雜草叢生、有礙觀瞻而有所不滿,他們每周都必須不厭其煩地在庭院中除草。莫非,台北市的綠化已經全面失敗,一片草地就像是沙漠中的甘泉?

  不過,我的朋友畢竟是個「異人」(優異而不尋常的人),他這種公德心在廣大的群眾極其罕見,因此可以完全忽略。不信的話, 且看我在以下一一描述公園中的人物,自然可以明白這種不傷草木的高尚道德有多難能可貴。

  最早,為了健康,我也與一批企圖茍延殘喘的中 老年人一樣,成為這座公園中的運動者,在那公園步道上隅隅而行,仿佛這樣就能增加幾年壽命。不幸的是,這公園雖然是在「我家附近」,卻需要十分鐘的路程才 能抵達。當慣夜貓子而無法早起晨運的我,沿路吸收的車輛廢氣是相當可觀的。於是,幾年過後,早已因為意志薄弱而放棄的我,便經常告訴自己:到公園走一圈, 可能讓我增加五分鐘的壽命。這一路上的廢氣,卻少說會減少我十分鐘的壽命,這筆買賣實在不划算啊!

  當然,那時候我還沒放棄。所以,每天傍晚都會興沖沖地上路,穿越滿街的烏煙瘴氣與喧囂嘈雜,抵達豁然開朗的公園內部。之後,步道上緩行的中老年人總讓我覺得同病相憐、吾道不孤也。那些精神抖擻、身輕如燕的跑步者,則是充分喚醒了我的自卑感。不過,反正我可以幻想:「今日的他們,就是明日的我!將來減肥成功的我,再也不會像今天這樣癡肥無力!」可惜的是,殘酷的現實後來卻告訴我,幻想終歸只是幻想。

  雖然運動者中以怕死的中老年人居多,天生愛好運動的青年男女自然也是有的。有些看來很酷很夯,比如說,舞動著長劍,宛如公孫大娘再世的美少女。有些則是坐在十二歲以下兒童專用的鞦韆架上,無力地小幅度晃蕩著。看到這些既超齡又超重兒童們的模樣,在擔心「架倒骨肉散」之餘,實在讓人忍不住啞然失笑。

  集體打太極拳,做健身操,或是打鼓的人則是另一片風景。隨 著口令或音樂行動的他們,心情是安寧的,動作是整齊的,對於旁邊走動的人是無視的。我是否有點羨慕他們?確實如此。不過,他們總讓我想起自己的中小學歲 月。對於那段紀律至上,言行、價值、目標整齊劃一,如集中營一般飽受束縛的過去,我沒有絲毫的懷念。因此,對於加入這類團體也只能敬謝不敏。

   最為礙眼的,絕對是那些情侶檔,他們那種唯恐天下不知的親熱勁兒,總是讓我看得妒火中燒。不同類型情侶檔的殺傷力有顯著的差別。那些旁若無人、近乎公然宣淫的男女們還好,反正我是正人君子,只要目不斜視、直接忽視就行了。最惱人的還是那些「阻街男女」們,你瞧他們不但手拉手如小朋友郊遊一般,而且還要故意拉大張開,就好像這路是他們家開的。雖然不收買路錢,不過這種囂張的模樣,實在讓人憤恨不已啊!

  其實,最常見的組合算是帶著子女的 父母,有時候甚至是祖孫三代同遊。除了長輩有點溺愛,小鬼有點吵鬧,人家共享天倫之樂對我這孤家寡人有點打擊以外,我對他們還算是沒有太大反感的。但是, 他們運用公共設施的態度,可就令人不敢恭維了。

  在公園中慣例都有一些公用設施,這座公園具有常見的翹翹板、溜滑梯、溜冰場、籃球場等等,最有特色的則是用原木製作的幾套健身器材。平日我也許還能用這些器材鍛鍊一下身體上的贅肉。每逢星期假日,則是只能望洋興嘆。只因這些全家出動的市民們,每家都鳩佔鵲巢,將原本公用的健身器材台座當成野餐台使用。我實在是無法理解,難道拿一塊餐巾布或塑膠布鋪在地上用餐是如此困難?也許,我是個不懂體 諒他人的偏執狂?也許,我應該慶幸這些美滿家庭只是在野餐而不是在野合?

   那麼,以上是否已經將公園中的人群一網打盡?其實沒有。還有一種人,他們是確實的存在,卻又最常被人視若無睹。這樣的人,我們一般稱之為「遊民」。

  首先,遊民們在白天並不突出,一方面人潮較 多,另一方面他們的衣著未必像古代的丐幫一樣破爛骯髒,沒有專業訓練的雙眼也就難以分辨。不過到了晚上,習慣晝伏夜出的他們就變得非常顯眼。你看那睡倒在木製長椅上,用黑色塑膠袋當做墊縟,又用一件外套當做被蓋的,不就是一位遊民嗎?難不成,這還會是一位收入正常的市民,到了晚上忽然興致大發,想要體會以 大地為床、星空為被的悠栽生活?

  我不知道其他人看到這些遊民有何感覺。是輕蔑而不屑一顧?還是有如避開瘟疫一般逃之夭夭?我認為最少見的應該是兩種人,一種是立即向警方舉報這種「都市之瘤」,企圖為這偉大城市維持體面的正義使者;另一種則是胸懷社會福祉,馬上為對方張羅衣食住所的好心 人。那我本身又是哪一種人呢?只能說和大多數人一樣,都是無所做為的尷尬者。

  我一生並沒有做過多少好事,但是同情心卻是相當充沛。於是,僅管表面上和一般人一樣,對這些遊民視若無睹,我那喜好幻想的腦袋卻不停地運轉著......

  這樣一位孤苦無依的老人來自何處? 也許,他本來是之前眷村中的「原住民」吧。試想,當年這裡有多少「戰後新移民」的陋居,他可能正是一位平凡的老兵,也曾取妻生子、落地生根,最後如同多數人一樣看破了「反攻大陸」的口號與夢想。也許,他的髮妻已逝,雖然還有兩個兒子,卻因為個性固執、缺乏溝通,父子之間關係極為惡劣。於是,即使在住所遭到強制拆除時獲得政府補償,擁有了國宅中的居住單位,卻又因為孤立無援、理財不善,終於淪落到公園的長椅上。不知多少個夜晚,他坐在長椅上環顧四周,在重重樹影中仿佛又看到當年那簡陋的故居,其中有著一對安貧樂道的夫妻,以及他們依然稚齡天真的孩子......。驀然,風聲大作、樹影搖晃,他又回到了現實的 公園中,那些逝去的歲月都已無處可尋。長嘆一聲,他告訴自己:「又過了一天.。」然後放鬆疲憊的身體,緩緩躺臥在長椅上。

  我知道自己 有太多無謂的幻想,事實與我的想像可能差距極大。這個「老人」也許只有四十歲,今天的處境全是自甘墮落、縱情聲色所致。又或者,他原本是高薪的資訊工程 師,在家庭破碎後乾脆自我放逐、了此殘生......。但這一切並不是重點。這些遊民的存在,告訴我們這個社會依然有著許多的問題。公園,對於多數幸福 者可能是「樂園」,對於這些不幸的人們卻只是掙扎求生的「失樂園」。

  「眼不見為淨」是我這種消極無為者的座右銘。而且,墮性也不免發作。於是,我越來越少到公園散步。不過,真正的轉捩點發生在一個平凡無奇的傍晚。

  在公園的門口,非常明白地張貼著公園內的四條規矩: 禁止騎自行車、禁止蹓狗、禁止溜冰(溜冰場除外)、禁止烤肉。

  規矩,在不同的國家與文化中自有不同的意義。在別的地方,遵守規矩可能 是所有公民的義務。對於我們多數的偉大國民而言,規矩卻只是用來打破的。就我所見,除了烤肉以外,違反這些規矩的人實在太多。既然如此,看到一些違規者又何必要大驚小怪。不過,那天傍晚我確實開了眼界。

  我看到:一個挺漂亮的小女孩,腳上踩著直排輪溜冰鞋(可惜不是那種會閃光的類型)、手上扶著一輛自行車,而且還牽著一條可愛的小狗,就這樣在公園步道上飛馳而過!

  目擊這種情景,即使自認為見識頗多的我,也不禁要瞠目結舌。你看她小小年紀,就已經在犯規的藝術上達到如此高深的境界,只是在路上走動就能同時違反三條規則,這難道不令人驚嘆佩服嗎?

  唯一令人遺憾的是,她畢竟沒有能夠「畢其功於一役」。我覺得烤肉架的構造與自行車的後架相當接近,如果能在車上搭個架子同時烤肉,豈不是盡善盡美!不過,要做到這點還必須克服隔熱的難題,否則最先烤熟的只怕會是自己的臀肉。幸虧她的年齡還小,要克服這種小小的困難,想必是指日可待的。

  從那天起,除非路過,我已經很少會到這座公園閒逛了。「聞所聞而來,見所見而去。」我不認為將來還能見識到更勝一籌的奇觀。

  就這樣,已經到了這篇文章的尾聲。坦白說,我並不是真的討厭公園這個場所。畢竟,我不是大自然的愛好者,要我到那充滿毒蛇、蚊蟲的雨林中領略「天人合一」的境界,還不如直接要掉我這條小命。公園雖然具有強烈的人為造作痕跡,好歹也能讓我在體會些許自然氣息的同時沒有後顧之憂。

  我所真正討厭的,其 實是公園的使用者,以及公園的「抽象概念」。尤其就我偏激的觀點看來,說自己喜愛公園中自然氣息的人,就像是說自己喜愛受害人的強姦犯!

   對大自然造成最大傷害的,可不就是人類嗎?斬盡殺絕所有動植物的,也正是人口最密集的大都市。在這種地方開闢出幾塊綠地,移植或栽種幾棵樹木,又說自己喜歡自然的人,豈不是與那些強暴傷害他人,又將其強迫成為禁臠,然後動不動說「我愛你」的人一樣。這種態度難道不是非常虛偽卑鄙?

  我同意「奴隸制度」與「種族屠殺」兩者雖然都是惡行,可是前者確實比後者仁慈。更何況無論人們如何喜歡自然、愛護動植物,也不會將動植物當做與自己平等的存 在。那些瀕臨絕種,如貓熊之類的稀有動物,不也都被人收在保育區或動物園中。因此,有公園總比沒有公園好。但這並不表示我可以和一般正常人一樣,忘記公園 背後蘊含的真正意義,而且看慣其中恣意妄行的人們。

  於是,在與公園親近了幾個月之後,睏獸又縮回到自己的籠裡。他與公園的短暫緣份, 也就到此告一段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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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noctur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